关于开展建筑学院原院长陆琦同志离任审计的公告

    

根据学校审计工作相关制度,按照年度审计计划,经学校纪委审定,学校拟派出审计工作小组对建筑学院原院长陆琦同志任职期间(2022年6月至2026年7月)的履职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决策、预算管理与执行、内部控制、资产管理、业务管理、廉洁从业等)进行审计。

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
联系电话:020-36903550

电子邮件:dep-sj@gcu.edu.cn